
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中,督促经营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罚款金额81.12万元,向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送协查线索70余件。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2370家次,结案221件(其中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立案103件,
同时,责令改正503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11月12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案65件;违规认证案件立案103件,自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质量安全总监和安全员1789人次;开展重点宣传活动472次,代理商等单位行政约谈2034家次;开展专题培训85次,该省累计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77批次,有效提高了经营者合规经营和消费者安全意识。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